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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本部分为GA 426的第9部分。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的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交换。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ISO/IEC646:1991)GA426.3—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GA773—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GA776—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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